近日农业部发布通知,将于近期开展农药登记药效、残留和环境试验单位考核工作,以保障农药登记药效、残留和环境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,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。
此次考核的对象包括:(一)申请农药登记药效(包括田间试验、卫生杀虫剂药效和室内活性验证)、残留和环境试验资质续展、增项的单位;(二)新申请农药登记药效、残留和环境试验资质的单位。
考核将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书面审查通过的,委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。书面审查未通过的,将不再组织现场评审。
农业部要求相关单位根据所申请的试验单位类别,按照相应管理办法要求,填写申请表,提交申请材料;申请登记试验资质续展的,应同时提交近三年农药登记试验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。
受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5日,以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为准。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,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。